系统介绍
总局制定了“直通放行改革方案”,简化诚信企业、低风险货物的检验检疫环节,在可控制的风险下,使企业的通关效率极大地提高。货物出口时,对于直通放行企业的直通放行货物,在产地检验检疫合格后,由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通关单,企业无须在口岸二次申报,企业可凭通关单在报关地海关办理通关手续;货物进口时,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对规定条件的货物接受报检,签发通关单,加施检封后直接运输到目的地,将转单信息(包括直通放行和封识信息)通过“电子转单系统”发送至目的检验检疫机构(其中直通放行信息通过通关单备注栏传递);将通关单信息(包括直通放行和封识信息)传送到通关单信息监管平台。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实现进口货物直通放行。
本次改革需要对ciq2000系统,通讯系统,检验检疫通关单信息监管平台进行开发或者升级改造。使开发升级后的检验检疫综合业务系统满足改革方案对软件系统的要求。项目组根据以上业务改革方案,编制《检验检疫直通放行系统及通关单信息监管平台》需求书,开发满足检验检疫直通放行的业务系统,在全国推行该项业务改革。
口岸电子快速查验系统之海港版包括快速核查、快速查验、快速放行三子系统。
技术特色
- 全国大集中系统,通过数据交换平台(UniEDI),实现全国通关单信息的集中存储,信息共享。
案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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